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菁选2篇(范文推荐)

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控制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3〕62号)要求,切实保障您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交叉感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菁选2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菁选2篇(范文推荐)

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控制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62号)要求,切实保障您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交叉感染,请您理解和配合我院出入口管理、住院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一、门诊就医

  1、所有人员进入院区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佩戴呼吸阀口罩或未佩戴口罩人员不予进入。

  2、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在预检通道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做好体温检测。对于老年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或行程码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3、发热患者请直接到门诊部1楼发热门诊就诊,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检测结果未出具前,所有人员一律留观,并留观至结果阴性后方可离开。

  4、请主动告知以下情况:

  ①近期有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②有发热/无发烧、咳嗽、乏力、咽痛、有/无鼻涕、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肌肉痛、眼红、结膜炎、有红疹、皮疹、腹泻、腹痛、意识模糊、口鼻流血等临床症状,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排查。

  5、为减少聚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就诊患者优先通过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或院内凭身份证,在自助机或人工窗口领卡、挂号(尽量选择人少的诊室)后,到对应楼层(区域)叫号机上排队,并耐心等待叫号(线上建卡、挂号后,到院也需排队叫号)。

  6、就诊期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谢绝陪同人员,如有特殊需求,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同时请务必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住院管理

  1、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必须先到门诊部“核酸门诊”完善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门诊相关专科就医,办理住院;因住院病区均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勿自行到住院病区找医生就医。

  2、住院区域出入口管理: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在院患者凭腕带进入;陪护人员出示陪护证;员工出示胸牌;特殊事务办理人员提供科室证明,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3、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原则上患者及陪护不得随意进出医疗区。

  4、凡是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无论是否已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入院前必须接受核酸检测,在院时间超过14天必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5、住院期间医院食堂提供营养餐,床头扫码或电话订餐、送餐服务。

  三、探视、陪护管理

  (一)探视管理

  住院病区谢绝探视。建议您使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慰问。

  (二)陪护管理

  1、住院患者原则上不留陪护,确因病情需要陪护者,要求先经过新冠肺炎排查(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必要时胸部CT检查),实行“一患一固定陪护”,并配合做好陪护信息登记、办理陪护证,陪护证不允许转借他人,进入住院部及病区请主动出示陪护证。

  2、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呼吸道症状时,请主动向所在科室的医护人员报告,并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3、住院期间请您和陪护人员勤洗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原则上不许外出,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病区、离开医院。不串门,不在公共区域扎堆聊天,减少感染风险。

  四、善用网上问诊

  初次来院就诊,需要挂号,找医生看病;患有慢性病,需要开药,怎么办最快捷?

  医院开设有网络问诊*台,可通过“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发起网络问诊,适合初次就诊、复诊患者、心理咨询及新冠肺炎咨询等患者。不方便到医院取药的患者,还可网络开处方、药品快递到家。

  在线问诊流程:

  1、进入“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点击导诊--互联网医院--医师推荐在线问医(在线问医均免费)。

  2、进入“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点击导诊--预约挂号。

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管理制度2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医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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